等级赋分前,先统计每门再选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作为转换基数。每门再选科目等级成绩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,满分100分。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、B、C、D、E共5个等级,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该科目转换基数的15%、35%、35%、13%和2%。再选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,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,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,分别转换到100~86、85~71、70~56、55~41和40~30五个分数区间,根据线性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,一分一档,考生等级成绩排序和原始成绩排序不变。
线性转换公式: (Y2-Y)/(Y-Y1)=(T2-T)/(T-T1)
其中,Y表示原始成绩(Y1、Y2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);T表示转换后等级成绩(T1、T2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)。计算结果通过“四舍五入”取整数。
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对应表:
等级 A B C D E
比例 15% 35% 35% 13% 2%
赋分区间 100-86 85-71 70-56 55-41 40-30
admin
2024-06-03 09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