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校按“院校专业组”模式编制在我省的招生计划。
(1)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、预测,结合自身办学条件、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,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科学、规范地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。
(2)2024年起,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、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、历史类进行编制;艺术类不分物理类、历史类,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。
(3)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,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(类)。同一招生院校,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,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,也可以根据特征条件(性别、成绩要求、计划性质和招生类别等)不同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。
admin
2024-06-03 10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