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,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,按照“ 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 的原则进行投档,由院校择优录取。 报考普通类的考生,以考生文化课成绩( 含照顾政策分) 作为排序成绩,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。 如排序成绩相同,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、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首选科目单科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、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;如仍相同,比较考生志愿顺 序,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,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。详解见《2024年黑龙江省招生计划》第8页。
1
2024-07-26 18:13